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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hakhar32 on Apr 15, 2024 0:55:24 GMT -6
缺乏购买和销售承诺的登记不足以错误地描述公平所有权,而公平所有权是承认普通逆权占有的必要条件。高等法院第三小组在批准一名男子的继承人的上诉时重申了这一理解,该男子于年根据前所有者签署的所有权转让公共契约占领了一个农村地区。 再生产 第三小组承认对年占领 的农村地区的逆权占有 原审法院称,年,双方达成了购买和出售该地区的承诺,但并未在 新西兰电报数据 财产登记中登记。然而,年,一对夫妇提出索赔,以巩固因将房产出售给银行而产生的所谓产权。 一级法院批准了该请求,并确定了对所进行的改进的赔偿。继承人随后向南马托格罗索州法院-提出上诉,该法院认为,尽管法定期限已满,但由于未注册,购买和出售财产的承诺无法履行。配置普通逆权占有。 此外,-辩称,由于第三方在年起草了一份警方报告并提起了强制占有的诉讼,因此使用期限被中断。该诉讼是在没有传唤财产占用人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在没有对案情进行判决的情况下就终止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解决 继承人上诉的报告员ô部长解释说,在普通的逆权占有中,公平所有权以存在缺陷为先决条件——在本案中,即没有登记——随着时间的推移试图弥补这一缺陷,如果存在年《民法典》第条或年《民法典》第,条规定的其他要求。 部长援引庞特斯·德米兰达的话说,在逆权占有中,要求公平转录的所有权和善意是荒谬的,因为注册所有权已经转移了财产,因此没有必要谈论任何形式的逆权占有。报告员补充说,通过在第一次民法会议上批准的第号声明,该学说巩固了同样的理解,规定民法典的“正当所有权”一词“涵盖理论上能够转让所有权的任何和所有法律行为”,无论是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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